日軍侵臺,為「牡丹社」事件

 

根據國史館的調查,「牡丹社事件」是指臺灣原住民與琉球人民間的衝突,與之後引發日軍犯臺所引起的外交紛爭,包含西元1871~1874年,這4年間的連續演變。

 

西元1871年,因琉球船隻漂流至臺灣,船員與原住民發生誤解遭殺害。當時琉球本是中國的藩屬,但早就垂涎臺灣的日本,利用琉球人被殺的機會,聲明琉球屬於日本,以作為未來出兵臺灣的藉口

 

西元1874年(同治13年),日本出兵臺灣,與恆春半島上的原住民激戰數月,牡丹社原住民雖迫於日軍優勢武力而投降,但因臺灣南部氣候溼熱,瘧疾等傳染病危害甚烈,日軍水土不服,傷亡不少;且日本國內無大規模對外征戰能力,財政亦不充裕。

 

最後日本擔心傷亡太嚴重,為了儘快結束戰爭,就向清廷施壓,迫其簽訂和約。結果清廷賠償50萬兩,並承認「日本是為了保護琉球人民而進兵臺灣」。此後,日本便根據這個條款,主張清廷承認琉球是日本的藩屬。

 

日軍侵犯臺灣時,清帝國派沈葆楨來臺展開防務工作,並加強相關建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