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ading...

增設彰化縣、淡水廳

 

朱一貴事件平定後,清帝國檢討治臺政策,發現移臺人口增加,開拓地域擴及大甲溪以北,行政區域宜重新規畫,故於西元1723年(雍正元年)將北路的諸羅縣分割,增設彰化縣和淡水廳;並基於軍事考量,於西元1727年(雍正5年)設置澎湖廳,臺灣乃有一府四縣二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