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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成立原住民委員會

 

民國七十年代以來,原住民族為了恢復族群尊嚴,維護經濟、文化權益,展開了一系列運動,主要包括:

  1. 正名運動:原住民族要求正名,要求恢復原住民的名稱。
  2. 還我土地運動:原住民族為了捍衛自己的土地權益,展開了還我土地運動,強調土地對於原住民族生存和文化的重要性。

 

在民國八十年代,政府對原住民族的訴求作出了積極回應,具體措施包括:

  1. 名稱修正:政府將「山胞」一詞修正為「原住民」,以更尊重和符合原住民族的身份認同。
  2. 成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:為了更好地維護原住民族的權益,政府成立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,專門負責原住民族相關事務,保障其經濟、文化等方面的權益。

 

此外,平埔族群也進一步要求恢復原住民族身分,希望能夠同樣受到保護和尊重。這些運動和政府的回應,顯示出臺灣社會對於多元文化和族群權益的重視和進步。